法院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范文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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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汉语词语,即把两种相差、相反、相关的事物,或同一事物相差、相反、相对的两个方面,放在一起加以比照,使之相反相成,以更鲜明地表现事物特征,也称对比。2020年5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现根据反馈的问题作进一步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上次民主生活会查找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自己查找和其他同志提出的问题,共五个方面,22个问题,现已整改18个,尚有“理论学习不够,政治站位不高,纪律意识不强,干事创业精神不足”4个问题整改不彻底,需要继续长期努力整改。二、存在的问题(一)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的精神不到位,政治站位不高意识不强。1.理论学习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理解不深不透,不系统全面,不能很好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和科学方法指导工作。没能很好地把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当前的国家大事紧密结合起来,如没有把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三城同创等工作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2.对师生的政治思想教育不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院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范文六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法院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整治“四官”问题

  净化法院政治生态刻不容缓

  ——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开展整治“四官”问题专项行动

  2月2日,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召开深入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动员部署会议。会上宣读了《关于包头铁路运输法院贯彻落实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深入整治“四官”问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行动的实施方案》并对2019年度包头铁路运输法院整治“懒官、庸官、乖官、巧官”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志武主持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作动员讲话,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清醒认识“懒官”“庸官”“乖官”“巧官”问题的严重危害性,深刻理解抓好专项整治行动的极端重要性,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部署上来,以坚定的决心和高度的自觉开展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整治行动的任务要求。对“四官”问题进行大排查、大扫除;坚持“查病”与“治病”相结合,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整边改、边治边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过关、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要结合铁路法院改革、法院文化建设,推动形成科学有效的履职监督体系和常态化机制;要健全教育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容错纠错、激励保障等制度机制,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三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集中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有效开展。院党组要履行好整治行动的主体责任,要加强对行动的组织领导;分管院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部门整治行动的指导,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提措施、抓落实。各部门要把整治行动作为年度重要工作任务,对照任务清单,逐项落实,对账销号。不断加强包铁法院自身建设和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让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成为铁路法院的主流,推动我院政治生态不断向好。

【篇2】法院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政治生活“形式化”。部分干部对党的政治理论学习、研究、领会不深入,对民主议事的规定、规则执行不自觉、不认真;部分基层党组织生活、民主生活匮乏,甚至流于形式;

  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党味不足、辣味不浓,使“一把手”权力得不到有效制衡和监督,其他班子成员得过且过;仍有极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运用权力中以权谋私,进行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大搞利益输送。

  2、纪律规矩意识较弱。一是还存在不讲政治个例。极个别党员干部不能真正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涉及党的方针政策随意发表评论,口无遮拦,毫无顾忌,甚至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是还存在不守规矩怪圈。拉小山头,搞小圈子,致使“老乡圈”、“同学圈”、“玩乐圈”等各种利益“圈子”客观存在。

  三是还存在不要原则的操作。特别是在经济利益突出的项目建设、工程发包及重大资金使用上依然存在着不讲制度讲关系,不讲程序讲运作,不讲公平讲摆平的诸多不正常现象。

  3、选人用人透明度不高。受前些年政治生态诟病的影响,一到干部选用和提拔时,干部群众依然认为,所谓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等有时不过是玩程序、走过场、掩人耳目罢了。

  虽然十八大以来,中央对买官卖官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提出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但要彻底消除“潜规则”带给干部群众的伤害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4、作风建设仍需加强。当前,部分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急功近利,好大喜功;重权轻责,胡乱作为;心浮气躁,慵懒散漫,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得过且过;贪图享乐,挥霍浪费。

  这些问题具体表现为,对上吹吹拍拍、曲意奉承,对下官气十足、颐指气使;干事创业“玩空手道”、“练假把式”等等。

  5、担当精神需要激励。少数领导干部遇事“难”字当头、“退”字当先,遇到矛盾和问题,上推下卸、左躲右闪,能推则推。

  有的八面玲珑、四处讨好,当“两面人、老好人”,把“不表态”当法宝,把“打哈哈”当护身符。有的在驻村帮扶上沉不下去,在督导检查上走马观花,在民主生活上只放礼花,在落实执行上敷衍塞责等。

【篇3】法院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党的建设是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永恒课题。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人民法院加强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时代命题。周强院长强调: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法院良好的政治生态,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力。对此,人民法院必须深刻认识、努力改进。

  一、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法院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意义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风、政风、行业风气、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制约着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集中体现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工作作风等。

  (一)加强和改进法院党内政治生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全面从严治党,基础是全面,即全面加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关键是从严,即做到要求严、管理严、监督严、问责严。党内政治生活作为管党治党的基础性工程,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历史实践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的好,党就风清气正、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就会蓬勃发展;什么时候党的政治生活受到破坏,党内矛盾和问题就会滋生蔓延,党的政治空气就会污浊,党的事业就会遭遇挫折。可以说,党内政治生活是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的“金钥匙”,是党员干部锤炼党性的“大熔炉”,是纯洁党风政风的“净化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应予以持续的加强和改进,予以有力的严肃和规范。

     (二)加强和改进法院党内政治生活是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正在稳妥推进,“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正在打响,许多新类型复杂案件正在大量涌现,社会各界对司法公信力的期望之高前所未有,审判事业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党建一颗子,盘活一盘棋”、“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加强和改进法院党内政治生活,有利于消除杂音、凝聚共识、汇集力量,有利于营造稳定勃发的干事创业环境,有利于释放来源于法院内部的深层次动能,从而为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二、当前法院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问题及危害

  目前,全国法院党员领导干警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行动上的总体面貌是好的,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良倾向。

  (一)从党内政治生活行为主体意识来看。

  1、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的“七个有之”(即: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在法官干警身上都有不同程度地存在,以此而衍生的“四风”问题、“冷、硬、横、推”等衙门作风,“六难三案”等问题时有涌现。

  2、有的党员法官干警不能正确处理公和私、是和非、义和利、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不能很好的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导致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淡漠、纪律作风涣散,甚至导是冤假错案发生和司法腐败滋生,严重影响到人民法院和法官形象,影响司法公信力。

  3、有的党组织对党内政治生活的担当精神不强。对法官干警存在的错误思潮和不当言论姑息纵容、莫衷一是,不能旗帜鲜明的及时予以批判、疏导和更正;一些党员干警面对其他党员干警的错误言论,崇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不敢“亮剑”、扶正祛邪。 

  4、有的党组对党的纪律执行力不强,对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力度不够,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留暗门、开天窗。

  (二)从党内政治生活实践方式来看。

  1、有的党组织对党的政治生活不够重视,一抓就紧、一放就松,方式单一、应付检查,导致党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领导力弱化。

  2、有的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存在着不经常、不规范、不严肃和随意化、庸俗化、娱乐化、平淡化的问题,缺乏自主性、创新性、针对性,组织生活的辐射力和影响力远远不够。比如,有的法院一年才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且会议味甚浓,生动性不够。

  3、有的党组织不能很好的贯彻集体领导制度,对民主和集中的辩证关系领悟不到位、把握不准,有的“民主”不够,“一把手”有“一言堂”现象,听不进意见、容不得质疑、受不了批评,唯我独尊,大包大揽;有的“集中”不够,班子成员各自为政、自行其是、自作主张,严重影响班子的团结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4、有的党组织选人用人不当,不能严格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不能广开视野和渠道选贤任能,党组织对人才选拔使用的考察识别力度不够,把关不严、透明度低,导致带病提拔,任人唯亲、唯年龄等现象存在,制约了法院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成效来看。主要是存在推动党的建设与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两张皮”现象,有的法院只注重抓业务,不注重抓党建,同质化、碎片化、低层次循环等问题存在,“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党建工作思路没有得到充分的贯彻落实,法院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不能得到充分释放,导致党建工作成果转化不明显、不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时代性、创新性、战斗性不强。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的影响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落实,制约着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更加不利于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对此,人民法院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全面予以加强和改进。

  三、加强和改进法院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路径

   党内政治生活是由不同层次的子系统构成的,这些子系统又是由多种要素和变量相互转化和交互发力形成的。因此,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遵循系统思维,遵循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形成合力。

  (一)把握党内政治生活关键环节。

      一要把好“总开关”。“欲事立,须是心立”,政治上的坚定清醒来源于思想理论的坚定清醒。坚持思想建党,坚定理想信念,是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当前,人民法院要以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教育为抓手,进一步引导法官干警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同时,不断坚持和创新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校学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党组“一把手”作专题报告等学习制度,在学习中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

  二要铲除“污染源”。“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根”,腐败是侵蚀政治生态的致命“污染源”。司法腐败盛行,司法生态就不可能风清气正。人民法院要坚持司法领域反腐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司法腐败易发、多发领域,进一步落实“两个过问”制度,做到预防与惩处并重,治标与治本并举,反腐与倡廉同步,是惩治司法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败斗争长效格局。

  三要培植“孵化器”。“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党强身治病、保持机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批评体现他律,自我批评强调自律,法院党组织要切实运用好这一利器,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贯穿到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各方面,落实到党内政治生活的全过程,不断提高法院党组织和党员法官干警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二)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体系。

  一要发挥民主集中制优势。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各级法院党组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做出决定,确保法院上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形成互相补台、好戏连台的生动局面。要充分尊重党员干警的主体地位,畅通党员干警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畅通党员干警正当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的渠道,对关系法院前途发展大计、关系法官干警切身利益等事项,要健全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等制度,保障党员干警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是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形式。人民法院要从内容、形势、载体、方法、手段等当面进行创新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要突出政治教育和学习,突出党性锻炼;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要突出“批评—团结—批评”的主基调,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谈心谈话制度要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民主评议制度要全面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坚持“四评三定一公示两跟进”(四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点评、群众测评;三定:党员会议评定、支部认定、党组审定;一公示:评议结果对外公示;两跟进:根据评议结果,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确保评出问题和不足、评出公正和公平、评出压力和动力。还要坚持实行请示报告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使法院党的组织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规范起来。

  三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人民法院在人才选拔使用培养工作中,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正确导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五个过硬”的标准要求,全面加强员额制法官的教育培训管理,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同时,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结合,建立法官履职保障机制、法官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完善法官干警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鼓励先试、包容试错,让每一名党员法官干警都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还要广开视野和渠道,坚持老、中、青人才结合配备,使法院各类人才各得其所、各展所长、活力迸发;更加注重对青年法官干警的培养,防止法官断层现象和法院人才“青黄不接”。

  四是健全监督追责机制。人民法院把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情况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各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明确责任主体、夯实责任内容、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让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成为常态,推动法院党建从“宽软松”向“严实硬”转变。要加强审判执行工作领域的权力监督和制约,建立法官权力清单,完善大、小法官会议和审委会议事规则,推进“谁审理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和倒查机制,确保法官依法、公正、廉洁用权。要坚持审务监督和党务监督有机结合,一方面通过加强和改进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全面监督审判执行全过程,确保公正、高效司法,另一方面,院党组必须切实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切实担负起党员法官干警的司法作风、司法行为的监督,确保其廉洁、文明司法;要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得益彰,上级法院要切实履行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职能,要以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提高司法公开的透明度、覆盖率为依托,全方位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的纪律监督、检察院的检察监督和媒体、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提高法院党内政治生活的公信力和司法公信力。

  (三)抓好党内政治生活行为主体建设。各级法院院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干警是党内政治生活的行为主体,既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参加者、推动着,也是责任者、受益者。《准则》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人民法院要以抓院党组、党总支和各党支部书记、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警等“关键少数”破题,确保其带头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发挥其“领头雁”、“冲锋号”、“导航仪”作用。同时,要创新主题党日活动,采取党员干警亮身份、亮标准、亮服务、亮承诺、亮兑现等方式,打造“党员示范岗”,打造“红色引擎”。要着力搭建党员干警“创先争优”平台,积极开展各种法官庭审观摩、审判辅助岗位技能比赛、优秀裁判文书和优秀庭审评比、审判执行标兵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将支部建在庭上、先锋亮在岗上、党旗红在院上,使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领导的示范带头作用、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显现。此外,还要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建立基层法院联络点,并按期进行法院党总支、党支部换届工作及党代表选举工作,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科学化水平。

   (四)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文化阵地建设。

  党内政治文化是融入党员干部血脉的精神标识,是党员干部道德涵养和精神追求的集中反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强调,要注重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土壤。

  一要着力营造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浓厚的文化氛围。要善于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汲取营养,继承和发扬我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和优良作风,以及其他党内政治生活优良传统和基本规范;在现阶段,要注重党员法官干警的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司法实践领域落地生根。要大力培育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员价值观,为崇尚、贯彻、维护党内政治生活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提供坚实的文化基础。

  二要加强党员法官干警的道德引领。一方面,要持续发掘、树立和宣传在法院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党员、先进人物及其事迹,积极开展宪法日宣誓、法官宣誓、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积极举办法官道德讲堂、法院道德模范宣讲等活动,引导法官干警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另一方面,要注重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系统整理近年来法院内部查处的典型案件,深刻剖析、查找症结,制作违法违纪干警忏悔录,开设法院警示教育课程,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要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信息化水平。要更好的顺应“互联网+”信息化社会发展大势,充分利用法院官方微信、微博和门户网站等“自媒体”,探索打造法院党建远程视频课堂,拍摄开展政治生活专题片和微党课、微电影等,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主阵地,搭建舆论场,切实提高其影响力、辐射力。

【篇4】法院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人民法院是党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职能机关,是党领导法治中国建设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最终屏障。法院的政治生态环境如何,事关党对司法事业绝对领导能否落到实处,事关法院履行法律职能作用能否得到发挥,事关一个地区的社会公平正义能否有效实现。因此,加强人民法院的政治生态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构建人民法院良好政治生态的途径、方法和手段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严格法院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法院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水平,以良好的党内生活生态来带动和影响法院执法办案良好风气的形成,把审判机关真正建成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坚强柱石。

     一、认清作用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属于阶级统治中的上层建筑领域,其政治属性不言而喻。作为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人民司法事业,其良好政治生态环境构建,既是加强党对法院工作领导的时代需要,也是法院履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能的题中之义。作为法院的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清加强法院政治生态构建的极端重要性。

     (一)严格党内生活是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各行各业的党组织是党实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的核心力量,法院各级党组织是领导人民司法事业的组织基础。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组织和司法政策的贯彻落实,法院党组织的职能作用有别于法院各类审判组织的工作作用,党组织是法院各项事业的领导力量。因此,对法院党组织要求在政治上更严格、组织上更严密、纪律上更严肃,这是从严治党在法院系统的具体体现。实现对法院党的建设和领导作用的发挥的从严性,主要是通过严格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来实现。严格落实法院党内生活制度,实现党对法院工作的全面领导,是从严治党的的具体体现。法院业务工作无论多么繁忙、性质无论多么特殊,都不能颠倒了从严治党和严格司法的关系,必须全面地经常地细致地通过对党章党规明确的各项党内生活内容的落实,来推进法院党的建设,锤炼全体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严格党内生活是锤炼党性的有效方式。党性是共产党员区别于普通群众的最显著特征,共产党员具有坚强的党性观念,很重要的一点就的具有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是认识真理的科学工具,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是最具人民性、先进性的政党,党的章程就是对每位党员的教义,只有按照党的章程开展组织活动才能使每位党员在长期的教化中,树立并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和信念,   坚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信仰,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才能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治理念。一个时期法治理念的偏差,也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在司法领域的反映。什么“司法要中立”、“三权分立”、“普世价值”等观点在司法实践中很有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搞乱了人们的思想,使得一些法官在法治理念上出现了迷茫。要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加强马克思主义司法观的教育,正本清源,筑牢对社会主义司法理论、制度和文化自信的思想根基。使广大法院干警认识到,人民司法的根基在人民,权为民赋,司法必须为民,这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得离开这个初衷,也是法院党员干警具有党性原则的重要体现。            。

    (三)严格党内生活是坚强领导的根本途径。法院工作能否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公平正义的社会防线能否真正守住,司法公信的法律信仰能否完全树立,根本地保证是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如何实现党对法院工作领导,最根本最基本的途径就是落实法院党内生活制度。党的司法工作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通过严格党内生活来实现;党加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作风纪律建设,都要通过落实党内生活来部署安排、执行落实。尤其在当前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形势下,人民法院遇到的矛盾和阻力前所未有,机制体制的创新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深度变革,司法责任制的强力推进,都需要依靠党的坚强领导来完成,而无论是机制体制的创新,还是利益责任的重组,都需要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这个最重要的途径来谋划、推进和完成。因此说,严格党内生活是推进法院改革发展的根本途径。

    (四)严格党内生活是凝心聚气的重要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格的党内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也同是否接受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密切相关”。严格的党内生活是凝聚力量、增进团结、提振士气的重要载体和动力源泉。人民法院担负的使命重大,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帮助法院广大党员干警坚定党的奋斗目标、理解党的各项司法政策、明确法院党员肩负的光荣使命,从而增强听党话、跟党走、为党干、报党恩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形成法院党的强大向心力和内聚力。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加强法院党员的思想作风建设,特别是通过汇报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学习党章党规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增强党性,克服缺点,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营造团结奋斗、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政治风尚,从而带动广大法院全体干警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五)严格党内生活是纯洁组织的主要举措。共产党人是公众人群中负有特殊使命的人,法院共产党员是法院的特殊群体,是法院建设的示范者和带头人,保持法院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发挥好法院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习总书记强调:“要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法院内部,能否实现习总书记提出的要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院党的监督是否能够真正发挥作用。人民法院是审判重地,人民法官手握生杀予夺大权,在权力的考验面前,法院的党员干警只有通过严格的党内生活锤炼,接受党风党纪洗礼,面对各种诱惑筑牢思想防线,用廉洁司法赢得公正司法,才能无愧于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和时代重托。

    (六)严格党内生活是传承传统的时代需要。我们党从初创到今天走过了95年的光辉历程,党在不断发展壮大中,形成了一系列的党的建设的优良传统。这些优良传统体现在人民司法事业中,对法院的科学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如为民司法的司法宗旨,巡回审判的群众路线办案方式,民主决策的案件讨论形式,以实事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都是党的优良传统在法院工作中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就要求各级法院党组织,在开展党内生活中,要把业已形成的对加强党的建设有巨大作用的优良传统坚持好、实践好,传承好。近年来,全国法院坚持“支部建在庭上”的做法,就是对我党加强党的基层基础建设传统的一个很好实践,为实行严格的党内生活夯实了基础。

     二、补齐短板

     法院党内生活在总体上是好的,法院各级党组织通过严格党内生活,较好地实现了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但是,随着司法工作任务的加重和多元化价值观的影响,一些法院有意无意的忽视了党内生活的重要作用,存在着不严肃、不规范、不贴题、不重效的问题,影响了法院党的生活成效和质量,影响着法院党组织功能的发挥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实现,是法院党的建设工作中必须重视并努力补齐的短板。

     一是党内生活不严肃。政治性和原则性是党的生活的本质属性,庸俗化是党内生活的腐蚀剂,法院党内生活的流俗性,必然导致法院党内生活的平庸化、低级化,在法院内部,一些党员干警原则性不强,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明哲保身处事哲学。遇到矛盾绕道走,不敢面对党内矛盾,讲关系而不讲党性,讲圆滑而不讲原则,讲和气而不讲正气,一心只当“老好人”。有的开展批评抹不开“面子”,特别是批评领导怕丢“位置”,积极的党内斗争难以开展,存在的党内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有的热衷于拉帮结派,搞江湖义气、老乡观念,轻“五湖四海”,重私人感情,因为是同志、同学、战友,在利益面前选边站队,搞结团抱伙,打造小团体、小圈子、小群体,甚至搞人身依附,分亲疏远近。有的党员干警骑墙善变,立场不坚定,投机钻营,习惯察言观色,见风使舵,八面玲珑,左右逢源,打“太极拳”,对领导溜须拍马,卑躬屈膝,甚至不讲原则,枉法裁判,弄虚作假,使党内生活缺乏应有的正气。这些庸俗习气对法院党的建设具有强烈的腐蚀性,有些潜规则严重损害党的团结统一,消蚀凝聚力和战斗力,必须坚决予以摒弃。

     二是党内生活不规范。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决定了党内生活的规范性,法院党内生活由于种种原因,普遍存在着制度观念淡薄,落实制度淡化的问题。有的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随意性大,借口案件多、工作忙,想起抓一下,忙起来被冲掉,不认真、不落实、不经常的问题比较普遍。有的即便是开展了相关的组织生活,但缺乏认真细致的精神,程序不严谨、原则不坚持、过程不完整、民主不充分的现象大量存在。有的对上级的文件政策以签字传阅代替学习贯彻,决策重大问题以领导碰头代替民主酝酿,研究工作以领导拍板代替沟通协商。有的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对汇报思想、接受监督、开展批评这样的党内生活很少落实,成为游离党组织之外的“特殊党员”。法院党内生活的不规范,必然导致党员自我要求、自我约束的自由化,因此,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必须像抓审判工作一样,既重视党内生活的程序性,又抓实党内生活内容的实体性,形成既正规有序又扎实有效的党内生活秩序。

     三是党内生活不民主。党的生活与行政工作的重大区别,就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民主性与行政工作的首长负责制不同,在法院党内生活中,仍存在着角色错位、党政不分的现象。有的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因为既是行政领导,又担负党内领导职务,在党内生活中,时常分不清角色,表现出个性高于党性,个人意志代替集体领导,甚至是独断专行。有的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决策一言堂,民主集中制形同虚设。有的在党内会议上习惯用行政首长姿态定调子、作指示、搞决断,不认为自己在党内民主生活中与其他同志一样只有一票的权力。个别时候,集体讨论实为一人说了算,集体领导成了个人领导。民主集中制是党内生活的根本制度,法院党的生活同样要受这个制度约束,也必须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来运行,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集中全体党员的智慧,同心同德地发展好人民司法事业。

     四是党内生活形式化。法院党的建设要取得实效,前提在落实制度,关键是重视质量。然而,在一些法院落实党内生活重形式轻质量的问题依然存在,有不少法院党员干警认为执法办案是实实在在的工作,党务工作是务虚的,拿出大量的时间过组织生活是浪费时间、耽误工作。因此,有些党员干警对过党的生活不积极、不热心、不投入,把参加组织生活会当应景的摆设,借口工作忙不到会,去了也是点个卯,身入心不入,应付了事。有的法院基层党组织为了完成任务而过党的生活,会议内容单调,形式呆板,满足人到了、时间过了、记录有了。有的准备不充分,内容不明确,讨论不透彻,方式陈旧,形式机械,缺乏吸引力和感召力,不能触及党员思想,难以引发大家思考,组织生活的质量得不到保障。落实党内生活的目的在于加强党的领导,教育和管理好党员队伍,锤炼党性,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作用,因此,必须重质重效,把每一次党内生活都变成坚强党的领导、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有效载体。

     三、着力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党内生活方面,一个是坚持、一个是加强、一个是创新。”在法院改革和司法任务不断加重的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状态将直接影响法院的改革发展,直接影响广大干警担当维护公平正义社会责任的信心和信念,直接影响党对司法工作的有效领导。构建昂扬向上、风清气正、生机勃勃的法院政治生态,必须严格党内工作制度、有效落实党内生活制度、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一要担当责任。各级法院党组织是筹划落实党内生活制度的组织者、实施者和监督者,必须站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重视党内各项生活的落实,带头落实、经常督促、狠抓执行,把落实党的生活制度作为主业抓紧抓实。各级法院党组领导干部是法院党的生活制度的实施者,要切实认清并担当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按照规定和根据实际情况,在坚持经常、强化质量、保证效果上下功夫,抓常抓细各项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尤其对“三会一课”、思想汇报、民主评议等基本生活制度,要定计划、抓落实、勤检查,保证人员、时间、内容和质量的“四落实”。全体共产党员要自觉参加各项活动,在党言党、在党护党、在党跟党,从参加每一项组织生活会做起,锤炼党性、接受教育、履行义务。法院党建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指导监督的职能,把党的生活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党建工作的基本内容,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二要坚持原则。开展党的生活活动,是严肃的政治工作,儿戏不得、马虎不得。要把原则性贯彻到法院党的生活的各个方面,坚持原则首先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个根本原则。党的建设实践表明,党内生活什么时候实践好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组织就有战斗力,党的建设就充满活力。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广大党员干部的聪明才智,为司法改革和法院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尊重全体党员的主体地位,保证所有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决权的行使,应当积极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在党的生活会上,经常开展平等的思想交流和民主讨论,允许不同的见解和意见争论,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形成最广泛的团结和力量。坚持原则很重要的一点是要通过党的生活制度落实,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发现问题、解决矛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党员队伍的纯洁性,要通过讲政治、讲正气、讲规矩、讲纪律,增强全体党员的忠诚度、团结度和敬畏度,使法院党的生活充满正能量。

     三要以上率下。构建良好的法院政治生态,落实好各项党内生活制度,全体党员参与是基础,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法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普通党员的思想观念,克服和破除“特殊党员”的思想,要用普通党员的心态积极参加各类党内活动,自觉把自己摆在组织之内,按照党内生活的十二条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绝不能以任何借口脱离党组织的管理,更不能凭借党外领导身份而游离党组织生活之外。所有法院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主动落实好思想汇报、“三会一课”、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与其他党员一道共同落实好各项党的生活制度,并为其他党员作好表率。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提升法院党内生活质量的作用,深入基层、联系党员、发现问题、排忧解难,带头开展党内思想斗争,对党内生活存在的问题和党员队伍出现不良苗头,要及时“拉袖子”,敢于“唱黑脸”,为创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起好表率引领作用。

     四要抓细抓常。党内生活的威力在于经常化和细致性。要从小处着眼细处着手,一点一滴抓好法院各项生活制度的落实。“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依赖于党内生活的长期积累与坚持,要坚决反对和防止抓一阵子、抓一下子、抓一个事等顾此失彼的做法。要契而不舍地从每项制度的每个细节做起,精心计划、精心组织、精心落实、久久为功,通过各级法院党组织的共同努力,构建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昂扬向上、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篇5】法院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集中体现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工作作风等。作为政治发展中的关键因素,政治生态往往影响和制约着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政治生态好,“软环境”就好,人心就齐,党的事业就能发展;政治生态不好,人心就会涣散,政治生活就会弊病丛生,党的事业就会遭遇挫折。新形势下,我们党的党内政治生态总体状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从近年来查处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来看,有些地方出现区域性腐败、塌方式腐败,往往是查处一个案件牵出一窝人,“拔起萝卜带出泥”。这充分说明这些地方的政治生态出了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对“一把手”的权力缺乏有效监督,“一把手”在行使权力时比较任性,甚至凌驾于组织之上,大搞用人“一言堂”、花钱“一支笔”、决策“一张纸”,久而久之就带坏了班子、搞乱了风气,导致当地政治生态污浊。再如,一些地方“圈子文化”盛行,给党内政治生态带来极大危害。政治生活中的“圈子文化”,实际上是基于人身依附和利益共享而形成的一种“互利共生、抱团取暖”的利益联盟。近年来查处的腐败窝案串案,大都跟“圈子文化”有关系。“圈子文化”一旦盛行,就会诱发山头主义、宗派主义等,把圈子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破坏党纪国法,混淆是非对错,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当前,“圈子文化”已经成为危害党的肌体健康的一种顽症和毒瘤,是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污染源”。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我们正视问题,把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摆在重要位置。

  多措并举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政治生态系统是由不同层次的子系统构成的,这些子系统又是由多种要素和变量相互转化和交互发力形成的。因此,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遵循系统思维,坚持多措并举,形成合力。

  消除腐败这一政治生态的“污染源”。腐败是侵蚀政治生态的致命“污染源”。腐败盛行,政治生态就不可能风清气正。只有严厉惩治腐败,拔烂树、治病树、矫歪树、种新树,才能保护好政治生态的“森林”。这就要求我们以零容忍的态度持之以恒地惩治腐败,捍卫党纪法规,消除一切有损党内政治生态的消极腐败因素。在惩治腐败方面,既要治标,也要治本,加快建立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抓好净化政治生态的“关键少数”。实践表明,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净化政治生态中具有重要示范作用,尤其是“一把手”直接影响一个地区和部门政治生态的优劣。作为政治生态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应主动担责、以上率下,在修身用权律己、谋事创业做人中始终坚守正道、弘扬正气,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肃纲纪、嫉恶如仇,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通过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打造过硬政治行为主体。每一名党员干部都是政治行为主体,都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负有责任。打造过硬的政治行为主体,关键是坚持把固本培元的“高线”和严守纪律规矩的“底线”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使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打牢理想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定“四个自信”。另一方面,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积极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真正敬畏法纪、遵守规矩。通过思想建党强定力,通过制度治党立规矩,一正一反、一柔一刚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持续发力,同频共振、相得益彰,就能有效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当下的政治生态到底存在哪些问题?十八大之后,邱炜煌即在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撰文提出针对当下的政治生态,应根治十大“常见病”。在他看来,净化政治生态,先得找到政治生态受污染的根源,以便对症下药。

  一是“不跑不送,原地不动”的潜规则。“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暂缓使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已成为一些地方干部升迁的潜规则,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等有时不过是玩程序、走过场。

  二是“拼搏不如拼爹”的特权现象。现在“官二代”现象比较突出,有的领导干部钻政策空子曲线调动亲属进公务员队伍,有的另辟蹊径通过“党外路线”安排子女进班子。

  三是“能力不如关系”的关系学。大到帮派小到“老乡圈”、“同学圈”、“麻将圈”,形成各种各样的利益团体。有关系走遍天下,无关系寸步难行。这种“无人不求人、人人都被求”的“中国式求人”往往挑战法律尊严、政府公信力、社会公平和市场规则,必然导致权钱交易、人身依附。

  四是“琢磨事不如琢磨人”的投机钻营。琢磨领导,了解他的喜怒哀乐,投其所好;琢磨对手,掌握他的弱点软肋,攻其不备;琢磨派系,打听谁是谁的人,谁听谁的话,四处讨好,八面玲珑;琢磨自己,无视缺点,放大优点,心生浮躁,盲目攀比,“两年不提拔、心里有想法,三年不挪动、就想去活动”,甚至提拔的位子还没坐热,便又想着上台阶。

  五是“干的不如看的”的论资排辈。有些干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习惯于当看客、评论员,对干事的说三道四、品头论足,甚至横挑鼻子竖挑眼。更严重的问题是这种人竟然还很“吃香”,仕途顺利。

  六是“做事不如作秀”的形式主义。有的地方“打造典型”,把所谓的“农业示范园”、“农民别墅群”、“现代养牛场”等集中“秀”到公路边,以期上级领导“一目了然”,却往往因为“布景”、“道具”穿帮,或“群众演员”配合不当,弄巧成拙,丑态百出。

  七是“摆平就是水平”的伪稳定。基层干部中流传这样的顺口溜:“稳定就是搞定,摆平就是水平,没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一些同志把它作为领导学说的真谛。

  八是“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由于存在片面“以票取人”问题,一些干部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把“圆滑”视为成熟,把“世故”当成稳重,滋长庸俗的坏风气。

  九是“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邱炜煌认为,经济学上“劣币驱逐良币”的定律也存在于一些政治生态不良的地方和单位,有的同志坚持原则,嫉恶如仇,成为我行我素者的绊脚石,往往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正所谓“你和我过不去,我就让你出局”。

  十是“不怕犯事只怕‘出事’”的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地方只怕“出事”不怕犯事,势必助长违法犯罪的侥幸心理,导致攻守同盟的抱团现象,产生有案不查的地方保护主义,形成滋长腐败的“政治生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今年1月31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记再次专门强调“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指出“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省委于3月20日至4月3日,分5期对全省地厅级领导干部开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培训,并要求各级党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专题培训。4月8日,我参加了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培训班,4月14日,我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又参加了全县组织的学习培训。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经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利用一天的时间对全院党员干部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集中教育培训,首先由我给大家作辅导报告,主要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充分认识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重要性、紧迫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记多次强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对于一个政党来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生存发展的生命线,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是新形势下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根本保障;对于法院来讲,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就是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政治保障,让审判权这个“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的手里,让司法真正服务于人民;对于一名党员来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高压线,要严格遵守。我们必须站在党中央的高度,深刻认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性、紧迫性。

  (一)守纪律讲规矩是共产党立党之本、执政之魂。中国共产党从来就是一个有伟大理想和严明纪律的党。1941年5月至1945年4月,我们党在延安和各抗日根据地开展了整风运动,纠正党内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在党的建设史上是一个伟大创举。通过整风运动,全党在思想上得到改造提高,达到了空前团结,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党历经千锤百炼,由弱小到强大,从苦难到辉煌,一大重要法宝就是有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我们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来深刻认识守纪律、讲规矩的极端重要性,把守纪律、讲规矩提升到党的兴衰成败、生死存亡的高度上来认识,充分认识党的政治纪律与党的政治生命、执政地位、领导地位的关系。作为执政党,只有始终注重维护纪律和规矩,强化党的团结统一,才能保持强大的凝聚力和旺盛的生命力。

  (二)守纪律讲规矩是历史教训的启迪,也是现实的警思。1966年至1976年文革“十年动乱”期间,民主与法制遭到践踏,纪律和规矩甚至法律被肆意蹂躏,给党和国家带来无尽的灾难。1991年,克里姆林宫上空飘扬了74年的镰刀斧头旗悄然落下。苏共亡党亡国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苏共党内混乱的意识形态局面、严重的派系斗争、软弱涣散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历史的教训是惨痛的,现实的形势是严峻的。长期以来,美国通过政治干涉和社会渗透不择手段遏制中国崛起,这除了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外,更是近年来美国重返亚太战略的现实需要。待会大家观看的纪录片《较量无声》就是通过对苏联解体、东欧剧变、颜色革命、北非之乱原因的解读,揭露美国使用和平演变手段意图颠覆中国的事实。另一方面,从国内环境看,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积累起来的官员腐败、党群对立、分配不公等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出来。一些党员干部在言论上口无遮拦、想说啥就说啥,在行动上为所欲为、想干啥就干啥。甚至出现了党政机关内的一部分腐败分子在美国引导和纵容下成为“西方在华利益代理人”。没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是一句空话。不严明政治纪律,不树立规矩意识,一些党员干部就会精神松懈、迷失方向、损毁形象、失去力量。在这个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再次强调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揭示了党的建设的客观规律,扭住了党建的“牛鼻子”。

  (三)守纪律讲规矩是新常态下的刚性约束。漠视政治纪律往往也是一切腐败现象的源头。党的十八大后的两年多时间,90余名省部级及以上官员落马,数十万党员干部受处分,一些地方和领域出现的塌方式腐败、整体性沦陷。无论是xxx、xxx等高级领导干部搞非组织政治活动,还是法院系统内部出现的原最高院副院长黄松有贪污受贿,省高院刑三庭原庭长张军违规违纪,都集中并且极端地表现了权大于法、权凌驾于纪的恶劣行径,充分暴露出他们对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视若无物。中央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是六个字:“依然严峻复杂”,并且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战略部署,纳入“四个全面”总体要求。如果把全面从严治党比作一座房子,规矩就是龙骨框架。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只有把规矩立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才能防微杜渐,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才能取得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压倒性胜利;才能实现“四个全面”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当前,保康法院党员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够严格遵守党纪党规。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少数干警还存在执行政治纪律不严、遵守政治规矩不力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一)要正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

  一是政治立场不鲜明。有的党员干部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没有足够的认识,认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级重要、下级次要,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没有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重要的位置。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观念不强,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不鲜明,态度不坚决,甚至丧失党性原则。有的干部缺乏诚信意识,对党不忠诚,不信守服务承诺、廉政承诺,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脱离党组织,不缴纳党费。

  二是言辞论调与中央不一致。有些党员干部口无遮拦,习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有的甚至对中央的决策部署说三道四、评头论足、阳奉阴违,大会上唱赞歌,私下里酒桌上唱反调。有的身为法官,不信仰法律,“人治”思想严重,在一些公开场合大放厥词,说什么“打官司要靠关系”、“别人有后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法官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意识不强,平时不学习政治理论,钻研法律知识,办起案来就讲关系、人情、金钱,“六难三案”现象时有发生,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致使人民群众不断地信访、来访,破坏司法权威,影响到保康法院全面建设。

  三是组织原则不遵循。有的干部不按照议事程序办事,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汇报的不汇报,违规用权、擅自越权,破坏组织秩序,留下严重隐患。有的干警遇到矛盾绕道走,不去想办法解决矛盾和问题,处理刺手问题看风头,看来头,看势头,不敢碰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信奉好人主义,碰到不良倾向讲面子不讲真理,讲人情不讲原则。有的干部自身遇到困难首先想到的不是找组织,而是想着找关系,把正当的党内关系搞得很庸俗。有的缺乏批评与自我批评精神,民主生活会上不敢涉及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

  四是决策部署不落实。有的部门、有的干部信奉部门利益、个人利益至上,对自己有利的就贯彻落实,对自己不利的就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干警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工作消极应付,心无所思、干无所指,对工作缺乏激情,对事业缺乏热情,对群众缺乏感情。还有的同志自由散漫惯了,不作为、慢作为,对工作任务敷衍应付、长期不驻庭,值班制度流于形式,习惯于“不找事、不惹事、不出事”,群众办事经常找不到人。

  我们常说,要用良好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有良好的党风,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就好,就能很好的促进政风民风。作为一名党员,一举一动都关系到党的形象;作为一名法官,一言一行都关系到法院的威望,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我们如果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那么危害是巨大的,不仅会导致不正之风盛行,破坏干群关系,败坏党风政风民风,甚至会损害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二)要深刻剖析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各种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思想滑坡。有的党员干部在追求成长与进步的同时,往往忽视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导致了党性不纯、党性不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得不到自觉遵守。

  二是认识偏差。认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是上层的事,基层没有这方面的问题,或者认为即使有也无碍大局。大多数干警甚至是领导干部身上都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的倾向,导致一些部门和干警纪律松弛、作风松懈、组织松散。还有少数党员干部认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软指标,缺乏硬约束,口头上说说而已,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就容易出偏差。

  三是责任意识不强。少数领导干部对上级的决策部署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满足于“钉牌子”、“制图表”、“读文件”,甚至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也是一推、二躲、三糊弄,怕难、怕烦、怕担责,导致问题越来越大。

  四是要求不严。长期以来我们对党员干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缺乏有效的教育和监督。对党员干部在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甚至对违纪党员干部责任追究时,总是从保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帮其说情开脱,致使少数党员干部在纪律规矩面前心存侥幸。

  三、争当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五个模范”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如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记指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做忠诚、责任、干净的好干警,我认为要强化“五种意识”,带头做“五个模范”。

  (一)强化宗旨意识,做坚定理想信念的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核心的就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对党忠心耿耿、与党同心同德。作为法官,手握法律赋予的审判权,如果丧失了正确的政治理想,就会失去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关键时刻,就会辩不清方向,站不稳立场,甚至会使自己的人生走向毁灭。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首先,要始终坚定政治立场,坚守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其次,要谨言慎行,始终把党性摆在第一位。大家要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在言论自由问题上绝不能混同于一般的老百姓,必须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对于网络上、社会上流传的一些空穴来风的消息、谣言等,我们既要保持头脑清醒,善于甄别,更要敢于斗争,揭开其虚假的外衣,尤其要引导当事人、来信来访的群众正确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第三,要敢于抵制不良风气。大家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坚持原则、直面是非、勇于批评、敢于与不良风气和错误行为作斗争作为一条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来执行。

  (二)强化法纪意识,做严格遵守法律和党章的模范。国有国法,党有党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于我们这群天天和法律打交道的人来说,我们比任何人知道的法律条文都多,比任何人都更懂得法律,如果我们不守法所带来的“破窗效应”会在社会上造成极坏的影响。大家一定要对法律始终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案。说到依法办案,它不仅是体现在判决结果上,更要注重程序的合法、公正。另一方面,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作为党员干部,更应模范遵守党章。在每周四下午的政治学习中,我认为党章是必不可少的学习内容,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通过深入学习党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把党章作为根本的行为准则,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自己的全部工作中去,不论你在哪个岗位上,都要经得起风浪考验,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不能在政治方向上走岔了、走偏了,真正做到在任何情况下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三)强化为民意识,做带头改进作风的模范。无论是中央八项规定,还是去年开展的群教活动,主旨都在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对我们广大干警而言,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就是最好的讲政治纪律、讲政治规矩的体现。当前,我院干警作风从总体上讲有了明显好转,但基础尚不稳固,依然有少数干警做“小动作”、耍“小聪明”,“四风”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遏制,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转变审判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建设,深化巡回审判、诉调对接、远程立案、午间法庭等便民利民举措。继续深入开展“六难三案”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杜绝“冷横硬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纠正“四风”问题,绝非一朝一夕,必须持之以恒。大家要充分认识到从中央到地方抓“四风”问题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清醒认识到“四风”问题的危害,每位干警都要对自己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进行一次“回头看”,看问题是不是都查深了、找透了、解决了,新问题是不是又出现了、反弹了、变异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整改,真正做到立行立改,改就改好。

  (四)强化自律意识,做主动接受监督的模范。廉政规矩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实践证明,腐败分子都是以不讲规矩为始、以身败名裂为终的,正所谓“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每次说到防腐拒变,大家可能都会认为自己是在基层法院,又不是什么领导干部,贪污腐败离自己很遥远。的确,我们在座的大多是普通干警,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就可以放松对自己廉洁自律的要求。接受当事人吃请,与律师不正当交往,这些事情看似不大,但是却足可以断送我们的前程。大节不可失,小节不可纵。任何时候都不能以“不是我一个”而原谅自己,以“一点小事无所谓”而放纵自己,以“一次不要紧”而开脱自己。廉洁是“1”,事业、功名、地位、财富、尊严都是“0”。廉洁出了问题,一切都等于“0”。这是南京原市长季建业用血的教训得出的“政治生命公式”,值得大家每一个人深思警醒。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不讲监督的信任是轻信,放弃监督的信任是纵容。在推进司法改革的过程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办理、邀请旁听庭审等工作,依法接受新闻媒体及网络舆论监督。同时,大家也一定要养成“一日三省吾身”的习惯,养成接受监督的习惯,养成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习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自己关进制度的笼子,在党纪国法的约束中工作和生活,自觉接受领导的监督、同事的监督、群众的监督,确保权力行使安全、个人成长安全、家庭幸福安全。

  (五)强化责任意识,做敢于担当的模范。不管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大小,还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严明程度,都取决于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取决于一个部门的负责人。院领导和中层以上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与业务工作同样重要的位置,贯穿到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落实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十分坚定地执行,加强对“两严”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全院干警的教育引导,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班子成员要经常性听取分管部门情况汇报,指导活动开展,做到“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真正发挥领导班子的示范作用。落实部门负责人的“一岗双责”,对本部门干警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做到一层管一层,层层担风险,人人抓落实。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加强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维护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抽查、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守纪律、讲规矩对党员干部既是约束也是爱护,既是限制也是保护。古人说:“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时刻牢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忠诚于党的信仰不动摇,严守党的纪律不越轨,面对利益诱惑不动心,考验和挑战面前不变色。每一名干警唯有敬畏党的纪律和规矩,恪守法官行为准则,才能慎初、慎微、慎行,才能确保忠诚、公正、清廉,才能为推动保康法院发展、加快保康经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6】法院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日,门源县法院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学习“全县加快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推进会”精神,总结分析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快门源县修复净化政治生态30条措施》,细化措施,着力以从严教育、从严监督、从严管理为抓手,打造政治生态绿水青山。

  扛牢主体责任,党管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州县纪委全委会精神的基础上,召开党组专题会议3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会2次,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判廉政风险点,有力促进了主体责任的落实,梳理出案款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6条,现已完成整改6条;经常性开展对干警的廉政教育,通过交流主动了解掌握干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上半年基本实现了谈心谈话全覆盖。

  聚焦作风建设,廉洁司法氛围进一步浓厚。切实以“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导向,要求全院干警着装上岗,规范礼仪,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结合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纪律作风大整顿工作,全面梳理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岗位风险点和廉政风险点39条,制定防控措施55条,已整改销号25条,并分别建立了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及销号台账,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门源法院各项工作中见实效;以“警示教育+廉政党课”形式组织实地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了案例教育、廉政约谈、“树清廉家风,助廉洁司法”等工作,突出抓好党员干警思想道德教育、岗位行为规范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

  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取得实效。发挥审判管理主体作用,扎实开展案件评查,通过庭前准备、庭审程序等方面进行随机抽查,加强对审判执行业务指标的动态监管,下发各类审管通报30余期,组织开展了案件质量、裁判文书质量及法官庭审质量评查,评选出优秀裁判文书1篇,优秀庭审9场。有效强化了法官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促进了庭审活动进一步规范;结合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中排查出的一案一账户财务监管职责不到位、案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予以通报,完善了案款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案款发放,庭长、廉政监督员对案款发放流程进行监督管理。持续推进“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纪检监查组对执行“三个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安排廉政监督员每月如实填写《司法人员过问办案活动登记表》“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实现了“每月统计”“季度分析”,切实加强了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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