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范文(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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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的文章12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篇1

  一、主要内容

  (一)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

  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4.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5.加强对机关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支部年度考核体系,纳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范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上级党组报告。

  6.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7.加强对机关支部的管理,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

  (二)局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1.局党组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根据上级和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3.每年对分管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4.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各直属单位、机关党支部责任清单

  各科室(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本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参照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局办公室还要履行好下列相关职能责任:

  1、负责县环保局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范畴,纳入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畴。负责每年至少2次向局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并按要求向上级党委汇报。

  2、坚持正面宣传,加强新闻宣传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舆情风险排查,做好突发舆情的舆论引导及应急处置工作。

  3、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及机关支部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4、加强干部职工继续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纳入职业道德建设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岗位选聘和年度表彰考核范畴。

  5、加强对党外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科室(单位)、机关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我局肩负着为民环保,服务民生的重大任务,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应尽职责,也要清醒看到当前社会正处于深刻变革和调整时期,各种思想文化交织渗透,各种思想观念纷纭激荡,意识形态工作面临复杂挑战。要自觉加强学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树立高度的思想共识,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机关支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的贯彻执行。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加强联动协调。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科室(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合力和格局。

  (四)严格追责问责

  各科室(单位)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和对重大网络舆情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6.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各类学校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7.组织、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篇2

  一、清单内容

  (一)党委(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

  党委(党支部)对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1、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出更多充满正能量的优秀作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地本单位在行政办公、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

  4、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5、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6、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体系及村级年底考核体系,纳入党委督查范围,镇党委每年对全镇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上级党委报告。

  7、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8、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等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

  9、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加强“双微”平台等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积极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0、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加强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的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11、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

  12、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教育,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

  13、严格追责问责。镇党委(党支部)对管辖范围内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党支部书记)、领导干部的责任。

  1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创新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机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新实效。

  15、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核评议、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完善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运用新闻报道、言论评论等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报道。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

  (二)党委(党支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1、党委(党支部)书记是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宣传委员(党支部负责宣传工作的同志)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党支部)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根据上级和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3、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4、每年对分管部门、村(社区)、学校、企业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部门、村(社区)、学校、企业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5、每年至少到分管部门、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进行一次理论辅导。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开展一次交心谈心,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6、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7、做好上级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三)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清单

  下列部门除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主体责任之外,还要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责任。

  1、纪检部门: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纪委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巡查内容,出现问题,督促整改。

  2、组织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3、统战部门: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组织指导非公有制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民族宗教部门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做好宗教界人士的团结引领,严防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4、政法部门: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控,加大依法依规管网治网力度,切实维护地方政治安全。派出所要加强对重点人敏感人的稳控工作,对顽固坚持错误立场、屡教不改错误行为的,坚决依法依规处理。

  5、中心学校: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重点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各学校要加强课堂管理,坚决抵制各类错误言论。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建设专兼职法治教师队伍、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

  6、文化服务中心: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持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7、园区企业:做好企业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推行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制度,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治企,把发展法治文化作为企业文化软实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8、群团组织:工会组织要做好广大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共青团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宣传部门责任清单

  镇党委宣传办公室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重要责任。

  1、每年至少两次向镇党委班子会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市委宣传部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和镇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精神,及时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动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

  3、配合镇党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

  4、深入学习宣传宣讲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

  5、强化党管媒体原则,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深化媒体融合发展,加强热点问题引导,打好舆论引导和舆论斗争主动仗。

  6、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加强新媒体阵地建设、管理和运用,建强网军队伍,深入开展网络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7、加强对思想文化类学会、协会、刊物、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展览会、节庆活动和新闻发布会等的统筹管理,不给错误思想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

  8、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深化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培育践行,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

  9、推进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宣传文化工作队伍,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基础。

  10、加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在其他各类培训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11、加强村(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农村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农村和社区两委干部的法治知识培训,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引导村居民积极学法、自觉守法、正确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张清单”制度的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党支部)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联动协调。各级党委(党支部)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合力和格局。

  (三)严格追责问责。党委(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和对重大网络舆情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各类学校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管辖范围内出现有一定规模非法宗教传播活动的;

  11、组织、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12、管辖范围内有文艺作品、文化演艺活动和社会宣传活动传播不良内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13、管辖范围内黄赌毒盛行,社会风气不正的;

  14、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篇3

  一、正面清单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责任处室。 

      2.局党组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3.局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每年对分管处室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听取分管处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4.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落实好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好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

      5.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各级党委及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6.局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7.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中心组(支部)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

    8.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支部、各处室及个人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范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9.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及机关支部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10.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干部年度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11.加强对机关支部的管理,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强化网络舆情监控,加强网络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12.机关党委每年至少两次向局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13.加强干部职工继续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纳入职业道德建设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年度考核表彰范畴。

      14.以“传承雷锋精神、深化志愿服务”为载体,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5.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全面地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现状,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

      16.加强对党外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17.对因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而发生问题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负面清单

       1.发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2.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3.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

       4.制造、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

       5.出版、购买、传播非法出版物。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

       7.制作、传播其他有严重问题的文章、言论、音视频等信息内容。

       8.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9.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

       10.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治活动。

       11.利用网络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等。

       12.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帐号、建立群组。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篇4

  根据文旅委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责任清单。

  一、文化馆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工作职责

  1.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职工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3.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加强文化云平台、馆网站、公众号等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

  4.加强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类文化载体优势,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文化宣传队伍。

  5.严格追责问责,馆党支部对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及职工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责任。

  二、支部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职责

  1.支部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

  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2.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处置,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

  4.经常性支委成员、党员职工开展交心谈心,及时全面掌握全馆的意识形态工作情状,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支委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5.把全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按受监督和评议。

  6.做好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三、支委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职责

  1.支委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根据馆党支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3.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全面掌握分馆部门分管项目的意识形态工作情状,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支部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4.对分管工作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5.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6.做好支部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篇5

  2021上半年以来,县行政审批局在市县委、县政府,以及在县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加强和改进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规范舆情处置工作。现将县行政审批局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如下: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高度重视。我局党组会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明确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主抓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六个纳入”,不断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风险点防控。先后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敏感舆情的主动应对,规范舆情处置流程。梳理中心窗口、舆情风险点,制定风险点防控分解表,每月反馈舆情情况。三是理论学习。制定202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扎实开展学习活动。目前,已开展理论学习活动3次,重点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讲话精神,学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做到既要及时了解大政方针,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落实宣传教育舆情处置

     一是加强新闻宣传。新闻宣传工作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手段,建立微信联络员、网络阅评员队伍。制定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各进驻窗口、单位的工作动态。今年上半年向县委宣传部报送信息共4条,中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工作动态36条,确保舆论正确导向。二是严格公共宣传载体管理。规范公共宣传载体审核流程,中心大厅LED和上墙广告发布审批流程,实行三审三校,确保宣传内容的政治性、准确性、适用性。三是宣传标语口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宣传部关于规范悬挂标语横幅的通知》要求部署,我局围绕集中整治内容,认真对照排查,组织工作人员对单位内部、工作群设置等过时过旧及“低级红”“高级黑”等内容的宣传标语进行梳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辖区内张贴悬挂制作的各类临时性和永久性宣传标语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除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决策部署、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民族团结创建内容外,其他标语原则上不再保留,对办公楼内悬挂粘贴的横幅、宣传标语等软体广告进行集中筛查,同时,重点针对“一室多牌”“满门有牌”“满墙是牌”的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经自查,共排查出标语2幅、海报6张,其中发现重复的标语1幅,现已进行了拆除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

     (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个别进驻窗口工作部门的风险防控意识不够,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欠缺。

     (二)舆论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阵地意识不强,信息、新闻采用数量不多,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习重要内容,强化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政治意识、底线意识。提高意识形态风险防范能力,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定期分析研判,排查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及时化解风险因素。

     (二)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动态,引导正确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强化阵地意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1周年,开展宣传活动,播放主题宣传标语、公益广告,在中心广场设置宣传牌,营造浓厚氛围。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篇6

  机关各科(室)、粮食质量监测站、粮食购销总公司:

  根据中共张家港市委办公室《贯彻落实党委(党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张委办〔2016〕1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党组书记是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组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4.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每年向市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5.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加强局网站的建设、管理和运用,积极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6.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7.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优势,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队伍。

  8.严格追责问责,局党组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党组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组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要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和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2.每年对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3.对分管工作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4.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5.做好上级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篇7

  一、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单位内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二、着力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一是建立督查制度。每年开展2次,督查结果向县委汇报。二是建立报告制度。每年6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向县委宣传部汇报半年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在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报告中报告意识形态履职情况。

  三、推进理论武装和理论建设工作。支部(中心组)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每年至少举办一期全县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培训班。

  四、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县教育局、县委党校出台进一步加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和外请教师的管理办法。

  五、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纳入党校教育课程。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篇8

  一、党委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1.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2.党委书记是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分管宣传工作的负责人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3.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年度重点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责报告,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4.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5.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

   二、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和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2.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张清单”制度的贯彻执行。党委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联动协调。党委书记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篇9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本清单。

  一、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党组织领导班子对本村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意识日程,纳入党建工作同其他建设同布置、同落实。

  1、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2、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维护本村意识形态安全。

  3、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要情况、重大事件、重要村情民意中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定期进行通报。

  4、加强本村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建设,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学习安排不少于2次。

  5、加强本村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6、加强本村“两微一端”(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管理。加强网络舆情队伍建设,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7、及时做好本村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

  8、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宣传骨干力量,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教育,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

  9、党组织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镇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二、党组织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一)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

  党组织书记是本村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牵头落实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1、根据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2、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点工作亲自布置、亲自过问、亲自处置。

  3、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

  4、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党组织分管领导责任清单

  党组织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织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1、协助党组织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2、抓好本村思想理论建设和党员学习;

  3、掌握和分析研判本村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和问题,安排部署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每年至少形成一份分析研判报告提交上级党委;

  4、抓好本村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确保导向正确;

  5、督查本村意识形态工作;

  6、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三)党组织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党组织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2、对其他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3、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篇10

  一、主要内容

  (一)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

  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4.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5.加强对机关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支部年度考核体系,纳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督查范围,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上级党组报告。

  6.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7.加强对机关支部的管理,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

  (二)局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1.局党组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根据上级和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3.每年对分管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4.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各直属单位、机关党支部责任清单

  各科室(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本科室(单位)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参照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局办公室还要履行好下列相关职能责任:

  1、负责县环保局意识形态工作统筹,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范畴,纳入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畴。负责每年至少2次向局党组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并按要求向上级党委汇报。

  2、坚持正面宣传,加强新闻宣传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舆情风险排查,做好突发舆情的舆论引导及应急处置工作。

  3、把落实中央、上级党委和同级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个人及机关支部负责人的考核内容,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4、加强干部职工继续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纳入职业道德建设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岗位选聘和年度表彰考核范畴。

  5、加强对党外人士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科室(单位)、机关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认识到我局肩负着为民环保,服务民生的重大任务,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应尽职责,也要清醒看到当前社会正处于深刻变革和调整时期,各种思想文化交织渗透,各种思想观念纷纭激荡,意识形态工作面临复杂挑战。要自觉加强学习,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决策部署上来,树立高度的思想共识,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机关支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的贯彻执行。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三)加强联动协调。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科室(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合力和格局。

  (四)严格追责问责

  各科室(单位)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和对重大网络舆情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6.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各类学校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7.组织、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篇11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关于印发<新乡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市直单位测评体系(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到致。

  2.党组书记是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组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4.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每年向市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5.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加强局网站、“双微”等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建强网军队伍,积极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6.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7.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优势,加强宣传阵地建设,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队伍。

  8.严格追责问责,局党组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和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2.每年对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3.对分管工作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4.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5.做好上级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篇12

  一、党委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1.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2.党委书记是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分管宣传工作的负责人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3.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年度重点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责报告,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4.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对本地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5.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加强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
  二、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
  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和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2.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张清单”制度的贯彻执行。党委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联动协调。党委书记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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