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陈平原简介】陈平原古典散文的现代阐释

时间:2019-04-15 文学赏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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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中国学界,专研“文学史”且成绩卓著的大有人在。以文体研究为例,脱口而出,你马上可以举出王国维的《宋元戏曲考》、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还有郭绍虞的《中国文学批评史》、顾颉刚的《孟姜女故事研究》等,这些都是“一代名篇”。惟独古典散文研究,你很难找到众口一词的经典之作。

  这与古典散文在大转折时代的尴尬处境有关。清末民初的文白之争,吸引了众多读者及专门家的注意力;而在这场惊天动地的“文体变革”中,落败一方的古文,背负着沉重的历史包袱。虽说白话文站稳脚跟后,新文化人有效地调整了论述策略,不再严守死(文学)/活(文学)的边界;但研习古典散文的必要性,始终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可。日常生活里,古文(广义的,兼及骈散)的功用迅速消退,不再激起巨大的学习及研究的热情。

  传统中国,“文”——约略等于今人所说的古典散文,曾经发挥巨大的作用。所谓“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主要指的不是唐诗宋词,更不是小说戏曲,而是不太被今人看好的“文”。晚清以降,随着西方“纯文学”观念的引进,作为“杂文学”(五四时期新文化人普遍使用的概念)的“散文”,由中心文类一转而为边缘文类(注:参见拙著《中华文化通志·散文小说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7章《从白话到美文》,以及洪浚荧《中国现代散文话语的建构》(北京大学博士论文,2003年)、季剑青《文体变迁与文类自觉——五四前后的散文》(北京大学硕士论文,2003年)。),无法吸引大量研究者的目光,自在情理之中。

  相对于迅速崛起的小说戏曲之学,以及可与西方文学观念直接对话的唐诗宋词,散文研究显得十分落寞。散文之未受学界重视,既有今人文类等级观念的偏颇,也受中外理论资源的限制。这一“妾身未明”、连准确界定都有困难的特殊文类,其理论预设及阐释框架,至今没有很好解决。所谓“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古典诗歌的理论阐释,前景相当开阔;而散文的研究,则仍处在体会与感悟阶段(注:参见拙著《从文人之文到学者之文——明清散文研究》(三联书店2004年版)的《开场白》。)。

  即便如此,千古文脉并未断绝。有志于研究中国文章的,代不乏人,其学术成果,值得认真钩稽。这里关注的,主要是晚清及五四那两代人的眼光及思路。因为,在我看来,中国古典散文的研究范式,是在他们手里建立起来的。1940年代以后的中国学者,关于古典散文的分析日见精细,但基本上是“萧规曹随”,研究思路上并没有太大的拓展。

  一、古文义法之调整

  随着西学东渐步伐的日渐紧凑,现代中国的高等教育开始转型。1898年京师大学堂的创立以及1903年《奏定大学堂章程》的颁布,使得如何进行文学教育成了一个迫在眉睫的难题。课程设计可以“旁采泰西”,教学活动则只能取材当地。早年北大的文学教育,受制于学部章程,更受制于其时中国教师的趣味与学识。一切只能在原有的轨道上滑行,并在滑行中逐渐调整姿态。一是文学眼光,二是学术趣味,三是著述方式,所有这些,都在某种程度上延续了有清一代众多中国文人的思考。

  “天下文章,其在桐城乎”,京师大学堂乃至民国初年的北大,这一神话尚未彻底破灭。校长及文科教员中,吴汝纶、严复、林纾、马其昶、姚永朴、姚永概等,不是桐城嫡系,就是桐城知己。只是时代变了,教育宗旨不同,桐城所独尊的古文义法,也不能不有所变通。科举制度已经取消(1905),撰写古文(准确地说,是以古文为时文)的能力,不再是衡量读书人良莠高低的主要指标。古文之由“看家本领”转为“基础知识”,其教学方式,也逐渐从技能训练转为知识传授。在此期间,早年北大的两种国文讲义——林纾的《春觉斋论文》(1916)和姚永朴的《文学研究法》(1914),其对于桐城义法的阐释,便出现某种新气象。

  1906年,对桐城文章情有独钟的古文家兼翻译家林纾(1852~1924)进入京师大学堂,先后任经学教员和经文科教员,直到1913年被迫去职。就在离开北京大学的这一年,林纾撰写了《送大学文科毕业诸学士序》,对古文未来的命运忧心忡忡:“欧风既东渐,然尚不为吾文之累。敝在俗士以古文为朽败,后生争袭其说,遂轻蔑左、马、韩、欧之作,谓之陈秽文,始辗转日趣于敝,遂使中华数千年文字光气一旦暗然而熸,斯则事之至可悲者也。”此文体现出来的忧患意识与卫道热情,已经蕴涵着日后与五四新文化人的直接冲突。至于文章结尾之呼吁“彬彬能文”的“同学诸君”奋发图强,“力延古文之一线,使不至于颠坠”,与其表彰左、马、韩、欧的《春觉生论文》之开始在《平报》连载(1916年由都门印书局出版单行本时改题《春觉斋论文》),都发生在1913年,并非偶然的巧合。作为晚清文论名著,《春觉斋论文》初次露面,是在作者刚离开北大之时,据此不难推测,此稿应是林纾任教北大时的讲义。

  《春觉斋论文》不同于林传甲的《中国文学史》,劈头就是“论文之言,犹诗话也”,明显回到传统文论的套路。“应知八则”、“论文十六忌”、“用字四法”等,偏于具体写作经验的传授,与新学制的规定不尽吻合。从1903年的《奏定大学堂章程》到1913年教育部公布大学规程,讲授文学研究法及中国文学史的要求有增无减。“应知八则”等勉强可算文学研究法;至于文学史(散文史)的任务,只能由“流别论”15节来承担了。比起先辈刘大櫆《论文偶记》、吴德旋《初月楼古文绪论》来,《春觉斋论文》之强调文体演变,明显带入文学史眼光;至于讲求“筋脉”、“风趣”等,更是与其译述西洋小说的经验大有关系。关于史迁笔法的论述,既见于其文论,也见于其小说序跋,二者如出一辙。将《左传》、《史记》与狄更斯、司各特的小说相比拟,强调外国小说“处处均得古文义法”,这一思路,明显背离“忌小说”的桐城家法。不过,所谓古文,既是语言风格,也含叙述技巧——后者更带普遍性,不太受文类以及民族的牵制。林纾所指认的西方小说往往于伏线、接笋、变调、过脉处,“大类吾古文家言”,不是没有道理的。经过西洋小说洗礼的林纾,其“古文义法”已经不太纯正了——当然,这正是其价值所在。

  另一位正宗的桐城传人姚永朴(1862~1939),在北大任教的时间是1910年2月至1917年3月,亲身经历了最高学府里桐城势力之由盛而衰,以致被章门弟子及师友“扫地出门”的全过程。不曾主动出击、但也身不由己地介入文派之争的姚永朴,任教北大7年,倒是留下了完整的讲义。与《春觉斋论文》相似,《文学研究法》的主要着眼点,不是“文学研究”,而是“写作指导”。据门生张玮称,应京师大学堂之聘后,姚氏开始在以前所作《国文学》的基础上撰写《文学研究法》,每成一篇,辄为弟子诵说:“危坐移时,神采奕奕,恒至日昃忘餐,仆御皆环听户外,若有会心者。”户外的“仆御”是否真的能听懂,我很怀疑;但讲究“别有会心”,确是此书的特长。作者发凡起例,模仿的是古老的《文心雕龙》,而不是刚刚传入的文学史,故不以文学历史的发展为叙述线索,而是集中讨论文学(以“古文”为中心)创作的各种要素。作者不愧桐城传人,谈“神理”与“气味”、说“格律”与“声色”、辨“刚柔”与“雅俗”时,均能旁征博引,折中各家意见,故此书不妨作为桐城文派最后的总结来阅读。

  从清末的京师大学堂到民初的北京大学,桐城派曾经占有绝对优势。民国初建,章太炎的弟子大批北上,北京大学里的新旧之争,首先体现在六朝文之逐渐取代唐宋文。据沈尹默回忆,章门弟子也有趋新守旧之分,可“大批涌进北大以后,对严复手下的旧人则采取一致立场,认为那些老朽应当让位,大学堂的阵地应当由我们来占领”。这一纠合着人事、意气、学术观念的“新旧之争”,当然也会落实在文派上。林、马、姚等之很快去职,与章门弟子大举进攻有关。在《现代中国文学史》中,钱基博曾述及民初北大校园里力持唐宋与推崇魏晋两派之消长起伏,并进而解释林纾后来之所以“不晓时变”,独与浩浩荡荡的新文化潮流相抗争,所说大致可信。

  二、散文历史之叙述

  作为第一部借鉴西方文学史著而编撰的教材,京师大学堂国文教员林传甲(1877~1922)的《中国文学史》(1904),历来备受关注。既是“开山之作”,缺陷在所难免,论者往往宽厚待之,甚至努力发掘其实际上并不存在的“自创体例”与“独出机杼”。《奏定大学堂章程》的提醒,以及林氏的自述,使得世人较多关注此书与其时已有中译本的《历朝文学史》(笹川种郎作)的关系。这自然没错,只是林著对于笹川“文学史”的借鉴,尤其是将其改造成为“一部中国古代散文史”,并非一时心血来潮,而是大有来头。

  林著共16篇,各篇目次如下:一、古文籀文、小篆、八分、草书、隶书、北朝书、唐以后正书之变迁;二、古今音韵之变迁;三、古今名义训诂之变迁;四、古以治化为文、今以词章为文关于世运之升降;五、修辞立诚、辞达而已二语为文章之本;六、古经言有物、言有序、言有章为作文之法;七、群经文体;八、周秦传记杂史文体;九、周秦诸子文体;十、《史》《汉》《三国》四史文体;十一、诸史文体;十二、汉魏文体;十三、南北朝至隋文体;十四、唐宋至今文体;十五、骈散古合今分之渐;十六、骈文又分汉魏、六朝、唐、宋四体之别。对照《奏定大学堂章程》,不难发现,此16章目,与“研究文学之要义”前16款完全吻合。至于后25款,牵涉到古今名家论文之异同、文学与地理之关系、有学之文与无学之文的分别、泰西各国文法的特点等,与“文学史”确实有点疏远,不说也罢。

  对此写作策略,林著《中国文学史》的开篇部分其实有相当明晰的交代:“查《大学堂章程》中国文学专门科目所列研究文学众义,大端毕备,即取以为讲义目次。又采诸科关系文学者为子目,总为四十有一篇。每篇析之为十数章,每篇三千余言,甄择往训,附以鄙意,以资讲习。夫籀篆音义之变迁,经史子集之文体,汉魏唐宋之家法,书如烟海,以一人智力所窥,终恐挂一漏万。诸君于中国文字,皆研究有素,庶勖其不逮,俾成完善之帙。则传甲斯编,将仿日本笹川种郎《中国文学史》之意以成书焉。”此乃作者最初的设计,希望亦步亦趋,让“章程”的41款款款得到落实。可在实际写作过程中,因担心体例过于紊乱,放弃了后25款。讲义刊行前夕,作者撰写“题记”,对其“大胆取舍”,做了辩解:“大学堂‘研究文学要义’,原系四十一款,兹已撰定十六款,其余二十五款,所举纲要,已略见于各篇,故不再赘录。”其实,在已知的京师大学堂讲义中,林著堪称遵守章程的模范。王舟瑶编《经学科讲义》与《中国通史讲义》、屠寄编《史学科讲义》、邹代钧编《中国地理讲义》,以及陈黻宸编《中国史讲义》,这些讲义的章节安排,均与《奏定大学堂章程》有很大出入。或许,这正好说明了其时“文学史”研究的尴尬位置——既不像“经学”那样标准自定不待外求,也不像“地理学”那样基本取法域外著述,于是,只好照搬现成的大学堂章程。

  正因如此,谈论林著之得失,与其从对于笹川著述的改造入手,不如更多关注作者是如何适应《奏定大学堂章程》的。比如,常见论者批评林著排斥小说戏曲,可那正是大学堂章程的特点,林君只是太循规蹈矩罢了。还有,林著的论述大都蜻蜓点水,几无任何独创性可言,这也与其“依样画葫芦”的论述策略大有关系。“每篇自具首尾,用纪事本末之体也;每章必列题目,用通鉴纲目之体也”,以及全书章节匀称,每篇字数相当,更是为了便于讲习。说到底,这是一部普及知识的“讲义”,不是立一家之言的“著述”——时人正是从这一角度接受此作的。

  从“文章源流”向“文学史”过渡,由共时性的文章辨体一转而成历时性的历史叙述,这点林著基本做到了;可文学观念的陈旧,使得其仍然以“文”为中心,拒绝小说戏曲等其他文类。反过来,新文化运动后出现的各种文学史著,在尽量拓展文学视野的同时,对于声誉及地位已经一落千丈的“古文”,缺乏“了解之同情”,所论难免隔靴搔痒。在我看来,对于古典散文研究有所贡献者,综合性著作可举出谢无量的《中国大文学史》(1918)、胡小石的《中国文学史讲稿》(1928)、刘永济的《十四朝文学要略》(1945),专题性著作则有瞿兑之的《中国骈文概论》(1935)、方孝岳的《中国散文概论》(1935),以及卢前的《八股文小史》(1937)等。在这里,我更愿意表彰无锡国学专修学校诸位先生拾遗补阙的努力。

  几乎所有的老校友,回忆起无锡国专来,都会集中在如下四点:修心养性、专书教学、书声朗朗、作文比赛。以“文章”(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国学”)为中心,借助“熟读精审,循序渐进,虚心涵咏,切己体察”的“十六字诀”,既实现“性情教育”,又完成学业训练,这与现代大学分门别类的课堂讲授,自是大有差异。

  所谓“学者欲穷理以究万事,必读文以求万法”或者“读文一事,虽属小道,实可以涵养性情,激励气节”,单是追究其与程朱理学的离合在我看来,还远远不够。唐文治立说的深层原因,乃是直接针对五四新文化人之排斥文言写作。无锡国专要求学生在抑扬顿挫、缓急轻重的诵读中,玩味文章的起承转合,以及文气的阴阳清浊,长久地沉浸于诗文的境界中,而后豁然开朗,一通百通。如此教学,从内容到方式,都与桐城文派大有关联。实际上,唐文治的诵读与作文,受晚期桐城大家吴汝纶的影响很深,这一点,《茹经先生自订年谱》中有明确的表述。

  作为校长,唐文治本人的文章不太可观,更没有什么像样的文学史著述;但其聘请的教授们,却在散文研究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1927年起任无锡国学专修学校教授兼校务主任的钱基博(1887~1957),其撰述的《现代中国文学史》(1932)和《明代文学》(1933)二书,兼及诗文,但仍以明文、清文以及近代文章变革的论述最为精彩。对于其在《明代文学》谈到戏曲时一笔带过——“吾友吴瞿安先生梅有专书备论之,兹不具述”,弟子周振甫曲为辩解,称是此文学史著的一大特点。可这何尝不是因作者囿于传统文学观念,无视或无力处理小说戏曲落下的毛病?不过,单就散文论述而言,钱先生还是本色当行。

  另一位无锡国学专修学校教授陈柱(1890~1944),1937年为商务印书馆的“中国文化史丛书”撰写《中国散文史》,分“骈散未分时代之散文”、“骈文渐成时代之散文”、“骈文极盛时代之散文”、“古文极盛时代之散文”、“以八股为中心时代之散文”5编,总算第一次完整地勾勒了整个中国散文发展的历史(注:曾在无锡国学专修学校任教或就读的蒋伯潜、蒋祖怡父子,1942年出版了合撰的《骈文与散文》(上海:世界书局)。该书分两编,前编“骈散文历史上的演变”共12章,约8万字,以骈散文的分合作为论述框架,甚至论及“白话文体由酝酿而至成功”,惜创见不多,基本上是通俗性解说。)。此书日后不断重印,影响极大。实际上,此书除了借用一点文学史眼光,以骈散分合为主线,串连起整部散文史,没有多少自己的独到见解。好在此君遵守那时刚刚成型的学术规则,引述他人见解时大都注明出处。这样一来,我们很容易发现,此书第一编倚重林传甲,最后一编借用钱基博,而主体部分则大量引述“吾师陈石遗先生”。

  “既不反对桐城,亦不以桐城为足”的陈衍(1856~1937),是清末民初著名的诗文评家,早年任教北京大学,1930年代曾应唐文治聘,讲学于无锡国专。此君关于中国文章的见解,除了无锡国学专修学校印行的《史汉文学研究法》(1934)、《石遗室论文》(1936),还有黄曾樾记录的《陈石遗先生谈艺录》(上海:中华书局,1931)和钱锺书的《石语》(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要说不立门户,兼及骈散,对两汉文章、六朝文章、唐宋文章均有精彩评述的,当推此陈老先生。阅读陈柱所著《中国散文史》,让你眼睛一亮的,大都来自此薄薄一册的《石遗室论文》。该书共5卷,分论上古至周秦、两汉、三国六朝、唐、宋等文章,以作品点评为主,偶有综合论述,体例介于传统文评与新兴的文学史著之间。

  三、六朝文章之重构

  在《自述学术次第》中,章太炎(1868~1936)自称先慕韩愈为文奥衍不驯,后学汪中、李兆洛,及至诵读魏晋文章并宗师法相,方才领略谈玄论政舒卷自如的文章之美,逐渐超越追踪秦汉文的唐宋八大家以及追踪唐宋文的桐城派,又与汪、李等追摹六朝藻丽俳语的骈文家拉开了距离,形成兼及清远与风骨的自家面貌。《太炎先生自定年谱》“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三十五岁”则,有这么一段话,可与上述总结相呼应:“既复综核名理,乃悟三国两晋文诚有秦汉所未逮者,于是文章渐变。”这段“文章渐变”的自述,针对的是《訄书》以及《国故论衡》的文体探索。比起“其辞取足便俗,无当于文苑”的“论事”,章太炎更看重自家“博而有约,文不奄质”的“述学”(《与邓实书》)。

  《訄书》(1900)、《国故论衡》(1910)等对于三国两晋文辞的借鉴,须与太炎先生此前此后对于六朝文的阐扬相结合,才更能显示其转化传统的意义。章太炎之推祟魏晋文,最著名的莫过于《国故论衡·论式》中的一段话:“魏晋之文,大体皆埤于汉,独持论仿佛晚周。气体虽异,要其守己有度,伐人有序,和理在中,孚尹旁达,可以为百世师矣。”在章氏看来,汉文、唐文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有其利无其病者,莫若魏晋”。魏晋文之所以值得格外推崇,因其长于持论:“夫持论之难,不在出入风议,臧否人群,独持理议礼为剧。出入风议,臧否人群,文士所优为也;持理议礼,非擅其学莫能至。自唐以降,缀文者在彼不在此。”在《检论·通程》中,章氏表达了大致相同的意见:“魏晋间,知玄理者甚众。及唐,务好文辞,而微言几绝矣在众多清峻通脱、华丽壮大的魏晋文章中,太炎先生对嵇、阮大有好感:“嵇康、阮籍之伦,极于非尧、舜,薄汤、武,载其厌世,至导引求神仙,而皆崇法老庄,玄言自此作矣。”(《訄书·学变》)

  章氏的好友刘师培(1884~1919),对嵇、阮文章之精彩有进一步的发挥。嵇、阮历来并称,所谓“嵇康师心以遣论,阮籍使气以命诗”,正如刘师培所说的,乃互言见意(注:参阅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及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第4课。)。虽则诗文俱佳,嵇、阮实际上各有擅场:阮长于诗,而嵇长于论。在《中国中古文学史》第4课中,刘氏是这样比较嵇、阮之文的:“嵇、阮之文,艳逸壮丽,大抵相同。若施以区别,则嵇文近汉孔融,析理绵密,阮所不逮;阮文近汉祢衡,托体高健,嵇所不及:此其相异之点也。”表面上嵇、阮不分轩轾,可同课还有正面表彰嵇康的文字。一是引述李充《翰林论》后称:“李氏以论推嵇,明论体之能成文者,魏晋之间,实以嵇氏为最。”一是评述嵇文之“析理绵密”:“嵇文长于辨难,文如剥茧,无不尽之意,亦阮氏所不及也。”

  清末民初,最早接受西方文论的中国学人,如王国维、黄人、周氏兄弟等,都曾对“纯文学”、“超功利”之类的说法感兴趣,并以此批评传统中国的“文以载道”。六朝文章,此前因拒绝载道、沉缅于声色藻绘而受到严厉的谴责,如今则因“纯文学”口号而获益。但是,刘师培“骈文之一体,实为文类之正宗”的预言,依旧无法实现。换句话说,六朝文章的复兴,并不等于骈文派的胜利。姑且不说“纯文学”的想像,受到章太炎、梁启超以及后来的陈独秀、胡适之等人的狙击,而没能真正展开;落实在文学史层面上的重新阐释六朝,也与骈文派的初衷大相径庭。

  与文学观的革新同样值得重视的,还有“文学史”写作的引进。中国古代的文论家,当然也有“史”的意识,但其著述体例迥异于晚清传入的“文学史”。比起“文苑传”和“诗品”来,“文章流别”算是比较接近“文学史”的。可也正是这“文章流别”与“文学史”的微妙差异,导致“六朝文章的复兴”逸出骈文家的视线。1903年颁布的《奏定大学堂章程》中,对“中国文学门”的科目设计,有一醒目的变化:此前之“考究历代文章源流”,乃“练习各体文字”的辅助;而今则以“文学史”取代“源流”,以“文学研究法”包容“文体”。这就使得史家观察的角度,由“文体”转为“时代”。

  讲“文体”,注重的是体制的统一与时间的连续;讲“时代”,关注的则是空间的展开与风格的多样。这里的以“时代”为考察单位,不同于焦循、王国维、胡适之的“一时代有一时代的文学”,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之类的表述,着眼的是某一时代的代表性文类。唐诗无法涵盖有唐一代的文学精华,宋词更不足以穷尽宋代文学的魅力。同样道理,骈文也不能作为“六朝文学”的惟一代表。这么一来,史家撰写中古(或魏晋南北朝)文学史,完全可以兼及骈散。孙德谦的《六朝丽指》不妨独尊骈偶,刘师培的《中国中古文学史》则眼界要开阔得多,建安、魏晋、宋齐梁陈各有春秋,并不以任、沈或徐、庾为惟一归宿。

  比刘师培的思路更具挑战性的,是章太炎的全面颠覆策略:六朝确有好文章,但并非世代传诵的任、沈或徐、庾,而是此前不以文名的王弼、裴頠、范缜等。1922年,章太炎在上海做系列演讲,论及“文章之派别”时,赞扬晋文华妙清妍,舒卷自如,平易而有风致。至任昉、沈约,“每况斯下”;到了徐陵、庾信,“气象更是不雅淡了”。“至当时不以文名而文极佳的,如著《崇有论》的裴頠,著《神灭论》的范缜等;更如孔琳(宋)、萧子良(齐)、袁翻(北魏)的奏疏,干宝、袁宏、孙盛、习凿齿、范晔的史论,我们实在景仰得很。”如此立说,整个颠覆了传统学界对于“八代之文”的想像。章氏这一惊世骇俗的高论,乃长期酝酿,且渊源有自。早在1910年的《国故论衡·论式》中,章氏便如此谈论六朝文:“近世或欲上法六代,然上不窥六代学术之本,惟欲厉其末流……余以为持诵《文选》,不如取《三国志》、《晋书》、《宋书》、《弘明集》、《通典》观之,纵不能上窥九流,犹胜于滑泽者。”在《自述学术次第》中,章氏对有清一代追慕六朝最成功的骈文大家汪中、李兆洛表示不以为然,而格外推崇综核名理、清和流美的魏晋玄文:“观乎王弼、阮籍、嵇康、裴頠之辞,必非汪、李所能窥也。”在章氏看来,文章的好坏,关键在于“必先豫之以学”。深深吸引太炎先生的,首先是六朝学术(或曰“魏晋玄理”),而后才是六朝文章(或曰“魏晋玄文”)。六朝人学问好,人品好,性情好,文章自然也好,后世实在望尘莫及——如此褒扬六朝,非往日汲汲于捍卫骈文者所能想像。直到晚年讲学苏州,太炎先生仍坚持其对于六朝文的独特发现。

  刘师培1917年方才讲学北大,可10年前已在文坛上独树一帜。《广阮氏文言说》还只是接续清人的争论,重提文章必须是“沉思翰藻”、“有韵偶行”;而《文说》、《文章源始》、《论近世文学之变迁》、《论美术与征实之学不同》以及《论文杂记》等,已初步构建起一个颇具特色的文论体系。这里还想指出,刘氏很早就对“文学史”的研究与写作感兴趣:1905年的《文章源始》引述涩江保的《罗马文学史》,用以论证文体变迁乃“事物进化之公例”;同年,年仅22岁的他,甚至独立撰写出《中国文学教科书》一册。到了讲学上庠,刘师培更将文学史的写作作为名山事业来苦心经营。《搜集文章志材料方法》开篇曰,“文学史者,所以考据历代文学变迁也”;结尾又称,“此则征实之学也”。此等自我表白,再辅以《汉魏六朝专家文研究》之十七“论各家文章之得失应以当时人之批评为准”,不难理解其研究策略与撰述体例(注:《搜集文章志材料方法》初刊《国故》第3期,1919年出版;又见《中国近代文论选》第586~589页。《汉魏六朝专家文研究》由罗常培记录,抗战末年刊行于重庆,现收入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中古文学论著三种》。)。申叔先生在北大的讲义《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1917),日后备受学界推崇,连眼界极高的鲁迅,也对此书颇有好感(注:鲁迅对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一书的好感,除了体现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一文的引述与发挥,更落实在1928年2月24日致台静农信中的褒扬。参见《鲁迅全集》第3卷第501~517页、第11卷609~610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在现代中国学界,真正将“文学史”作为一“专门学问”来深入探讨,而且其著述的影响历久不衰者,此书很可能是第一部。

  四、晚明小品之发现

  周作人(1885~1967)对晚明小品的推崇,20年代中期便已开始形诸文字;但是,1932年辅仁大学的系列演讲,以及《中国新文学的源流》(1932)的出版,仍是其学说大为普及的关键。作为一种文学史诠释框架,借助于晚明小品来解读五四文章,自有其合理性。但有趣的是,真正谈得上承继三袁衣钵的,不是周作人,而是林语堂。周氏文章不以清新空灵为主要特征,其“寄沉痛于幽闲”,以及追求平淡、厚实与苦涩,均与明末小品无缘。周氏可谓明末小品的知音,却绝非其传人。强调公安三袁与现代散文有明显的历史联系,可并非佩服得五体投地:周氏的文章趣味,与晚明小品实有不小的距离。

  如何解释这种文学史主张与个人阅读趣味的差异,不妨就从《风谈·〈梅花草堂笔谈〉等》说起。文中不仅对“假风雅”的“山人派的笔墨”表示不以为然,就连屡受表彰的公安、竟陵,周氏也多有讥讽。一方面欣赏晚明非正统文人的“勇气与生命”,以为“里边包含着一个新文学运动”,另一方面又对其作品的艺术价值表示怀疑:“我常这样想,假如一个人不是厌恶韩退之的古文的,对于公安等文大抵不会满意,即使不表示厌恶。”换句话说,相对于世人顶礼膜拜的唐宋八大家,周氏更欣赏其反叛者;基于此文学史判断,晚明小品方才值得表彰。

  新文化运动初期,胡适、陈独秀、钱玄同、傅斯年等,都对桐城文章有过严厉的批评。20年代中期以后,桐城已成死老虎,昔日的反对者也已不屑挥拳相向(注:钱基博在答李详书中称:“曩时固不欲附桐城以自张,而在今日又雅勿愿排桐城已死之虎,取悦时贤。”此信收在《李审言文集》(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051页,可参阅。)。惟独周作人,认定兹事体大,战斗尚未结束,因此锲而不舍地挖桐城的祖坟。之所以称为“挖祖坟”,因周氏不但批桐城,而且更批桐城追摹的唐宋八大家;不但批八大家,而且主要火力集中在领头的韩愈。清人之批桐城,多将其与唐宋八大家区别对待,若蒋湘南《与田叔子论古文书》称:“非八家之弊古文,乃学八家者之弊八家也。”章太炎开始批评“宋世吴蜀六士”,可对韩愈尚有恕词(注:参阅章太炎《与人论文书》(《章太炎全集》第4卷第168页)及《自述学术次第》。)。周作人则大不一样,批的正是这“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文公。

  周作人对于桐城派及唐宋八大家的批判,颇多精彩之处。如《苦口甘口·我的杂学》称:“八大家的古文在我感觉也是八股文的长亲,其所以为世人所珍重的最大理由我想即在于此。”《苦茶随笔·杨柳》断言八大家这一路的作品“一无可取”,理由是:“文章自然不至于不通,然而没有生命”;“可是很不幸的是却易于学,易于模仿”[23]。在《中国新文学的源流》第4讲中,周氏承认桐城派的文章“比较那些假古董为通顺”,但更强调“他们的文章统系也终和八股文最亲近”,故“对他们的思想和所谓‘义法’,却始终是不能赞成”。以上的论述,多借用清人的言论,并做进一步的发挥。周氏的文论中,更具独创性的,还是其对于韩愈的批判。30年代中期,周作人常提及韩文的“装腔作势”,而收入《秉烛谈》的《谈韩文》,更称“韩退之留赠后人有两种恶影响”,一是求统制的道,一是讲腔调的文。周作人的“不赞成统制思想,不赞成青年写新八股”,有对左翼文学旁敲侧击的意味,可并不背离其文学观及其构建的文学史图像。直到50年代初,周作人依然将韩文作为“情理不通”、“文理不通”的“坏文章”的代表(注:参见收入《知堂集外文·〈亦报〉随笔》(岳麓书社1988年版)中的《坏文章(二)》和《古文的不通》二文。)。

  周之批韩,很大程度是批桐城思路的延伸。而在论证桐城文与八股文之联系,批评桐城文家学识空疏、于人情物理之变幻处缺乏阅历揣摩,以及空谈义法之不可取时,周氏倚重的是王闿运、伍绍棠、蒋湘南的论说(注:参见《古文与理学》(《知堂乙酉文编》,上海书店1985年版)、《关于家训》(《风雨谈》)及《蒋子潇〈谈艺录〉》(《苦竹杂记》,良友图书公司1936年版)等。)。清人对于桐城文章的批判,主要出于汉学家及骈文家。蒋的思路大致属于前者,王、伍则当归入后者。对于伍绍棠,周氏反复引用的,其实只是其《〈南北朝文钞〉跋》;王则不一样,其学汉魏六朝诗文,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论者甚至称其“简直是六朝人的脱胎,六朝人的返魂”。清代的骈文家及六朝文章的拥护者,乃桐城之“死敌”,其论说很可能正是周氏最适用的批判武器。倘若左右开弓,以选学批桐城、以桐城攻选学,固然也有成效,但未免过于机巧,并非论辨的正道。以批桐城为主要志向的周作人,对推崇六朝者的论说有所倚重,自然不能不对“选学”有所宽恕。谈及韩文的做作与虚骄,周氏称“八代的骈文里何尝有这样的烂污泥”——这未免有些过分了,似乎更多地带有策略性的考虑。

  在《中国新文学的源流》中,周作人特别提出桐城的“学行继程朱之后,文章在韩欧之间”,作为批判的靶子。谈及桐城“文即是道”的抱负,前人多讥其名不符实,乃拉大旗做虎皮。周氏反过来,站在新文化立场,最想批判的,正是其所载之“道”,连带及其自以为手握真理,因而为文时的装腔作势、搔首弄姿。对于朝廷提倡的程朱理学,桐城文家普遍奉为圭臬,且不容他人置疑,动辄将对手判为“邪说”,必诛之而后快。周作人曾引方苞、姚鼐诅咒“欲与程朱争名”者必定断子绝孙的书札,说明其“识见何其鄙陋,品格又何其卑劣”(《谈方姚文》)。桐城文家学殖不厚、见识不高,但卫道的立场坚定,很容易因此而派生出为文的蛮与悍。努力追求平淡、温润的周作人,对此尤为深恶痛绝。与朝廷提倡的学说结盟,即便无力参与意识形态的建构,起码也因“积极捍卫”而使文章显得“有用”。可时过境迁,“冰山既倒”,则可能变得“一无所有”。提倡六朝文者,一般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只讲文章的美感,反而容易取得某种独立性,不大受意识形态变迁的拖累。周氏等人之狠批桐城,而对选学手下留情,与五四新文化人对程朱理学极为反感大有关系。

  不说对于六朝文章的强烈趣味,单就明清之文而言,周作人也有诸多奇妙的发现。慑于《中国新文学的源流》的盛名,世人多关注作者之表彰公安三袁,其实,对于明清文章,周作人还有不少精彩见解。从反正统、通人情、有雅趣、能文章的角度,周极力表彰李贽、王思任、叶绍袁、张岱、傅山、冯班、李渔、袁枚、章学诚、郝懿行、俞正燮、蒋湘南等一大批此前不太被看好的文章家,这点很有见地。只是因其藏学问于随笔,不曾将明清之文的思考系统化并形成完整著述,学界一般不太关注。在我看来,周作人关于明清文章的论述,比许多专门家还要深入、还要精彩。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周氏的阅读不受传统诗评文论的束缚,更多地体现现代人的眼光与趣味。而这,未尝不是一种值得欣赏的路径。

  五、如何面对“古典散文”

  谈论历代文章得失,主要的立足点在哪?是尊重时人的趣味(如刘师培),还是信任自家的体会(如周作人),这是个两难的选择。既强调“历史感”,又希望突出“问题意识”,这需要特立独行的姿态以及别出手眼的论述。林纾、姚永朴之拓展桐城义法,林传甲、钱基博之以散文为中心建立文学史,章太炎、刘师培之重构六朝,以及周作人之发现晚明,所有这些,都在某种意义上指向并达成了“古典散文的现代阐释”。

  时至今日,国人之谈论“中国散文史”,已在上述诸君所建立的根基上向前推进了好几步,但在我看来,仍有若干困扰影响散文研究的问题深入展开。这里提出的几点设想,有待进一步的检验与落实。

  首先,今人所理解之“散文”,与传统中国之“文”有很大距离。潜移默化影响今人思路的,不单是早已盖棺论定的文白之争,还有尚未尘埃落定的文类等级观念。研究传统中国或现代中国的“散文”,必须清醒地意识到,这是一个被强力建构起来的概念,并非自然而然,更说不上“天意如此”。既然今人所谈论的“散文”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以金人王若虚“定体则无,大体须有”(《滹南遗老集·文辨》)的开放姿态,去面对这一文类的诸多变异,以及力图理解这一变异背后的审美及意识形态因素,便是题中应有之义。

  其次,在中国,“散文”作为文类源远流长,但被正式命名,则是晚近的事情。这一名与实之间的缝隙,形成某种张力,要求研究者必须首先进行概念的清理与界定。今人之谈论散文,大都在以下三个层面来回滑动:与诗歌、小说、戏剧相对应;与韵文相对应;与骈文相对应。所谓与小说、诗歌、戏剧并驾齐驱的散文,乃是五四以后拥抱并改造西方“文学概论”的成果。依照其时普遍接纳的西方文学观念,“散文”与其说是一种独立的文类,不如说是除诗歌、小说、戏剧以外无限广阔因而也就难以定义的文学领域。宋明两代文人,更愿意沿用韩柳的术语,将长短错落、无韵律骈俪之拘束、不讲求词藻与用典的文章,称为“古文”。直到清人重提骈散之争,“散文”作为与“骈文”相对应的概念,方才屡被提及。不只唐宋以下自觉与骈文相对抗的“古文”是“散文”,先秦两汉不曾着意讲求韵律与对偶的诸子之文与史传之文,也是“散文”。这里有个明显的区别:秦汉之文乃骈散未明,故无意讲求;唐宋以下则是骈散已分,而刻意避免。至于在与“韵文”相对的意义上谈论“散文”,则有点不今不古,缺乏明确的界定,但此说也有可取之处,即打破了明清以下古文家为求精致而日趋小气的格局。不必有意为文,更不必以文人自居,述学文字照样可能充满风采与神韵。这一点,刚好对应了中国散文的一大特性:兼及文与学、骈与散、审美与实用。在我看来,“散文”概念的不确定性,既是陷阱,也是机遇。

  第三,所谓的“文学性”,并非研究中国文章的最佳视角。五四新文化人当初引进“纯文学”与“杂文学”这一对概念,在瓦解“文以载道”传统以及提倡“美文”方面,曾发挥很大作用。但是,这一论述思路,过分依赖某一时期西洋流行的“文学概论”,并将其绝对化、本质化,相对漠视了中国文章的特性及演进的历史。传统中国的“文”或“文章”,不只具有审美价值,更牵涉政治、学术、人生等。将“文”从具体的历史语境中剥离开来,满足于纯粹的文本分析,很容易回到神理、气味、格律、声色等老路。谈论魏晋玄言而不及乱世中文人的生命体验,谈论晚明小品而不及江南城市经济,谈论八股文章而不及科举考试制度,谈论春秋笔法而不及历史著述体例,我以为,都很难有令人满意的解答。

  第四,如果说传统中国不登大雅之堂的小说戏曲以及民间说唱等,因作者模糊、版本不清,某种程度上可以“就文章谈文章”,那么,散文的情况恰好相反:离开了确定的时代氛围与作者生平,很难做深入的探讨。在“明清散文研究”一课的“开场白”中,我讲了这么一段:“在我看来,无论是研究文学史、文化史,还是谈论思想史、学术史,归有光、李贽、陈继儒、袁宏道、王思任、徐弘祖、刘侗、张岱、傅山、黄宗羲、李渔、顾炎武、全祖望、袁枚、姚鼐、章学诚、汪中、龚自珍等,都是无法完全绕开的重要人物。描述如此生气淋漓的人生与文章,似乎比用简略的语言,粗线条地勾勒几百年间中国散文发展的脉络要有趣得多。”除了强调从具体对象入手,步步为营,抽丝剥茧,将自家对明清散文的感觉、体味与判断渗透其中;更因为谈散文而不及“生气淋漓”的人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第五,小说与散文之间的“边界”,一直处于很不稳定的状态。纵观两千年中国文学进程,散文与小说互为他者,其互补与互动的关系,值得认真探究。这里指的不是同一作家兼擅小说与散文,或者同一作品跨越两大文类;也不是插叙、倒叙笔法在散文与小说中的不同命运,或者旅行记对于散文与小说的共同启迪——这些虽然奇妙,却都并非不可思议。作为中国文学的基本文类,散文与小说在各自发展的紧要关头,都曾从对方获得变革的动力与方向感。因此,在谈论散文发展时,关注小说的刺激;而描述小说变迁时,则着眼于散文的启迪。这一努力,不只合理,而且可行(注:在《小说史学的形成与新变》(《文学的周边》第151~188页,新世界出版社2004年版)中,我从小说研究的角度,同样提及此话题。)。

  第六,之所以在“散文”前面加上“古典”二字,是不得已而为之。世人谈论散文,往往先辨别文言与白话,而后分而治之。但是,所谓的古典散文与现代散文之间,在我看来,并不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章太炎的重构六朝、周作人的发现晚明,以及胡适的撰写“白话文学史”,都既是历史研究,也是文学实践。正是在一次次成功的古今对话中,中国文章得以移步变形,生生不息。作为研究者,具体论述时不妨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只是相对于其他文类研究,“文章之学”无疑更需要“古今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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